7上画室学生行为规则安全协议书
1、 学生须按时上课,不迟到、早退,不旷课,特殊情况下(如急事、生病等)必须请假,经老师同意方可生效;
2、 短期学员不能中途请假,学时概不顺延。一次性交费长期学员,因特殊原因请假,经批准可学时顺延(一年内请假不得超过五次);
3、 画室实行教学考勤制,定期将其出勤状况及学习情况向学生家长或所在学校(班主任/专业教师)进行如实汇报;
4、 上课时间内学生禁止逗留宿舍(病假除外)或去网吧、游戏厅等娱乐/赌博场所;
5、 学生在一个月内旷课节数超过三次者视为自动退学,画室对其一切行为及后果不付任何责任;
6、 学生禁止在画室、教室以及宿舍内从事赌博、淫秽、酗酒、抽烟等影响他人的不良行为;
7、 宿舍内禁止男女生相互逗留;
8、 学生在晚间12:00时前一律回到自己宿舍熄灯休息,熄灯后禁止大声喧哗,影响他人休息;
9、 学生宿舍内严禁未经画室同意而擅自留宿外来人员;
10、爱护公共财物,画室、教室和宿舍内每天须有学生轮流打扫卫生,以保持学习、休息环境的干净、整洁;
11、学生宿舍内严禁使用蜡烛等明火类照明和大功率电器,严禁擅自拉接电线、电线板、电器照明等,违者将承担由此带来的一切损失及法
律责任;
12、妥善保管宿舍、画室钥匙,离开宿舍须锁门,如遇钥匙丢失等,严禁私自撬门、爬窗,应及时向画室管理人员说明情况;
13、未经画室同意,在规定住校时间内留宿、借宿校外或私自外出逗留等,其产生的一切后果自负;
14、画室规定在校时间内,违反规定私自外出造成的交通、伤害事故及引起其他民事纠纷造成人身、财产伤害或损失的,由学生个人及其监护人负责;
15、在画室规定在校时间内,在校内因学生违纪或违反操作规程等过错造成伤害事故或引起其他民事纠纷的,由学生个人及其监护人负责;
16、学生在画室学习期间的安全等事宜以教育部文件《学生伤害事故处理方法》为依据处理;
17、在上课时间以外发生的任何事情及其后果由学生自己和其监护人负责。 |